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可以说是从元朝的行省制度,又经过明清的改革和完善,流传至今。行政区划可谓是国家政治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划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下面以内蒙古为例,展示我国的行政区划。


我国的行政区域图

作为我国第一个民族区城自治地方一内蒙古自治区,绝对算是一个“特别”存在。首先,当太阳在东方升起时,它的西端却还在睡梦之中;当南部已经进入春风暖暖的季节,它的北部还处于白雪茫茫。它的另一“特别”在于成立时间(1947年)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还要早两年!!!

今日的内蒙古基本上是历史上的漠南蒙古地区。而“内蒙古”这个称呼其实是来源于清代的“内扎萨克蒙古”一词,指的是当时的六盟及其所属的四十九旗。


在我国的历史上,无论是清王朝,还是北洋军阀、国民政府等,在做法上都可谓是一脉相传。他们对蒙古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进行借地养民、移民实边等,并设省设县分割统治,直到把“内蒙古”这一民族地域的概念取消。


1644年建立清朝之后,漠南蒙古各部变成藩属,清王朝根据蒙古原有的“爱马克”“鄂托克”等制度,结合满洲八旗制进行推行蒙旗制。当时的盟旗制和现在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其实是有区别的,比如:呼伦贝尔的新巴尔虎八旗、索伦八旗是不属于六盟的.....


清朝区域图

在被日本占领时期,先是在东蒙成立“兴安总省",后来在西蒙察哈尔和绥远省地区成立“蒙 疆政权”,实行殖民统治。内蒙古各族人民长期遭受国内反动统治阶级与日本侵略者的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

在日本投降后,政府虽然想恢复内蒙古自治区的封建贵族统治,但是这些官僚和王公贵族更喜欢“内蒙古独立”。对这种所谓的“自治”,中央便下达如下指示“准备建立内蒙自治筹委会的组织,统一各盟旗自治运动的领导”。

于是乎,在1946年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确定内蒙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统一的民族自治方针。内蒙古的自治运动是平等自治,而不是那些王公贵族所肖想的“独立自治”。1947年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随后在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宣布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图

中国的行政区域是怎么划分的 扩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市、县、自治县。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用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南、西北、港澳台表示分布,具体如下: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门、台湾)

中国的行政区域是怎么划分的